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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規格: | 不限 |
所屬行業: | 交通運輸 交通安全設備 交通安全標志 |
包裝說明: | 無 |
產品數量: | 9999.00 |
價格說明: | ? 價格:¥10.00 元/平方 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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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面引導標識 倉庫安全通道劃線
車間消防通道劃線 車間地面劃線膠帶 黑黃貼地膠帶警示膠帶隔離分區
推薦理由:
1.粘性強,能用于普通水泥地面。
2.比起地上劃漆,操作簡單。
3.不僅能用在普通地面,也能用在木地板、瓷磚、大理石、墻上和機器上(而地上劃漆僅能用在普通地面上)。
4.油漆無法劃出雙色的線條。
禁止標線
是告示道路交通的通行、禁止、限制等特殊規定,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需嚴格遵守的標線。
包括:
1、禁止**車線
表示嚴格禁止車輛跨線**車或壓線行駛。用以劃分上、下行方向各有兩條或兩條以上機動車道,而沒有設置分隔帶的道路。
(1)中心黃色雙實線
(2)中心黃色虛實線
(3)三車道標線
(4)禁止變換車道線
2、禁止路邊停放車輛線
表示禁止在路邊停車的標線。
(1)禁止路邊長時停放車輛
(2)禁止路邊臨時或長時停放車輛線
3、停止線
信號停路口的停止線,白色實線,表示車輛等候放行的停車位置。
4、停車讓行線
表示車輛在此路口必須停車或減速讓干道車輛**。
5、減速讓行線
表示車輛在此路口必須減速或停車,讓干道車輛**。
6、非機動車禁駛區表線
用以告示騎車人在路口禁止駛入的范圍。左轉彎騎車人須沿禁駛區外圍繞行,以保證路口內機動車通行空間和安全側向凈空。
7、導流線
表示車輛須按規定的路線行駛,不得壓線或越線行駛。線為白色。
(1)復雜行駛條件丁字路口導流線
(2)復雜行駛條件十字路口導流線
(3)復雜行駛條件斜交丁字路口導流線
(4)復雜行駛條件支路口主干道十字路口導流線
(5)復雜行駛條件不規則路口導流線
(6)復雜行駛條件Y形路口導流線
8、網狀線
用以告示駕駛人禁止在該交叉路口臨時停車。
9、中心圈
用以區分車輛大、小轉彎車輛不得壓線行駛。
10、**車道線
用以指示**于某車種行駛的**車道,其他車輛、行人不得進入。
11、禁止掉頭標記
三、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*規范》(2005版)對消防車道設計標準
*4.3.1條高層建筑的周圍,應設環形消防車道。當設環形車道有困難時,可沿高層建筑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,當建筑的沿街長度**過150m或總長度**過220m時,應在適中位置設置穿過建筑的消防車道。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高層建筑沿街時,應設置連通街道和內院的人行通道(可利用樓梯間),其距離不宜**過80m。
*4.3.2條高層建筑的內院或天井,當其短邊長度**過24m時,宜設有進入內院或天井消防車道。
*4.3.3條供消防車取水的**水源和消防水池,應設消防車道。
*4.3.4條消防車道的寬度不應小于4.00m。消防車道距高層建筑外墻宜大于5.00m,消防車道上空4.00m以下范圍內不應有障礙物。
*4.3.5條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有回車道或回車場,回車場不宜小于15m×15m。大型消防車的回車場不宜小于18m×18m。消防車道下的管道和暗溝等,應能承受消防車輛的壓力。
*4.3.6條穿過高層建筑的消防車道,其凈寬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.00m。
*4.3.7條消防車道與高層建筑之間,不應設置妨礙登高消防車操作的樹木、架空管線等。
二、《建筑設計*規范》(2006版)對消防車道設計標準
*6.0.1條 街區內的道路應考慮消防車的通行,其道路中心線間距不宜**過160m 。當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長度**過150m 或者總長度**過220m 時,應設置穿過建筑物的消防車道。當確有困難時,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通道。
*6.0.4條 在穿過建筑物或進入建筑物內院的消防車道兩側,不應設置影響消防車通行或人員安全疏散的設施。
*6.0.7條*4款:中間消防車道與環形消防車道交接處應滿足消防車轉彎半徑的要求。
*6.0.8條供消防車取水的**水源和消防水池應設置消防車道。
*6.0.9條消防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.0米。供消防車停留的空地,其坡度不宜大于3%。
*6.0.10條環形消防車道至少應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。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置回車道或回車場,回車場的面積不應小于12m×12m;供大型消防車使用時,不宜小于18m ×18m。消防車道路面、撲救作業場所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溝等應能承受大型消防車的壓力